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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安镇圩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02-11

凤安镇圩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凤安镇圩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招标人(业主单位)为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解决。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价为¥233206.36(以紫金县财政评审审定价为准,项目编号Y2021-1254)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规模,经过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一致同意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工程施工进行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项目地点:紫金县凤安镇。 

2、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3、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由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申报、列支,已解决。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招标内容:凤安镇圩镇污水处理改造工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5、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

五、投标报名:

1、有意向的企业,可在20220211日至20220217日(节假日除外)下午5时止派员到招标代理公司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金山大道中148号)提交报名资料。

2、报名需提供资料:封面、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本公告《附件1》(原件)。上述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相关信息并购买。

七、投标人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釆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査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报名及开标会,以上人员须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确有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1日书面通知招标人,未通知招标人又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302日下午15时(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金山大道中148号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九、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均在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cjgc.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        

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019388887

招标代理:广东创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62-7883889

联系地址: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金山大道中148号

 

 

 

    紫金县凤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02月11日

附件一.docx

委托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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